2010年11月26日,國家標準委委務會審議通過了《打印機、傳真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》等3項強制性能效標準。此三項標準發(fā)布后,2010年,國家標準委已經組織完成12項強制性能效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。該12項標準包括7項強制性能效標準和5項能源消耗限額標準,涵蓋了房間空調器、微波爐、平板電視、機頂盒、電動機、氧化鋁、再生鉛、鋁及鋁合金管材、鋁電解用陰極炭塊、預焙陽極等產品。
2010年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貫徹落實國務院《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“十一五”節(jié)能減排目標的通知》主要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(國辦函[2010]92號),要求國家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委完善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,研究制定用能產品能效標準。為此國家標準委精心準備,確定了12項能效標準和能耗限額標準作為重點工作任務,明確目標責任、定期召開會議,督辦進度,對項目進行全程跟蹤管理,確保了標準的按時出臺,圓滿完成了規(guī)定的任務。
隨著12項標準的出臺,至此我國強制性能效國家標準達到42項,使我國的能效標準處于國際領先水平!笆晃濉逼陂g,國家標準委加大了能效標準的工作力度,共計開展了30項能效標準的制修訂工作。能效標準實施以來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。據預測,從2006到2010年,能效標準的有效實施可累積節(jié)電292.5TWh(1012KWh),折合一次能源1.42億噸標準煤。如:2010年發(fā)布了新的房間空調能效標準,能效比提高了23%,預計標準實施后,年可節(jié)電33億度。同時,通過能效標準實施,推動了我國能效標識制度、節(jié)能產品認證制度、節(jié)能產品惠民工程等制度的實施。
到目前為止,我國共批準發(fā)布了27項高耗能產品能耗限額標準,內容涉及鋼鐵、有色、建材、化工和電力五大行業(yè),覆蓋的產品則包括了粗鋼、電解鋁、銅冶煉、水泥、玻璃、陶瓷、合成氨、鐵合金、火力發(fā)電機組、氧化鋁、再生鉛等產品。這些標準是我國在沒有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借鑒的情況下,自主制定,開創(chuàng)了節(jié)能標準的先河。能耗限額標準是降低高耗能行業(yè)能源消耗、推動企業(yè)提高能源利用水平的有效政策工具。據專家預測,這些能耗限額標準有效實施后,可節(jié)約2億噸標準煤。如:粗鋼能耗限額標準實施后,到2010年末,粗鋼燒結工序單位產品平均能耗有望降低9%;高爐工序單位產品平均能耗有望降低4.4%;轉爐工序單位產品平均能耗有望降低80%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