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稱應由幾個盡可能短的要素組成,其順序由一般到特殊。通常,所使用的要素不多于下述三種: a) 引導要素(可選):表示標準所屬的領域。 b) 主體要素(必備):表示在上述領域內(nèi)所要論述的主要對象。 c) 補充要素(可選):表示上述主要對象的特定方面,或給出區(qū)分該標準(或該部分)與其他標準(或其他部分)的細節(jié)。 詳細規(guī)則見GB/T 1.1-2000的6.2.1和附錄D。
目 次
目次為可選要素。如果需要,可設置目次。目次所列的內(nèi)容和順序如下: ——前言; ——引言; ——章; ——帶有標題的條(需要時列出); ——附錄,應在圓括號中標明其性質(zhì),即“(規(guī)范性附錄)”或“(資料性附錄)”; ——附錄的章和帶有標題的條(需要時列出); ——參考文獻; ——索引; ——圖(需要時列出); ——表(需要時列出)。 在目次中應列出完整的標題!靶g語和定義”一章中的術語不應在目次中列出。
前 言
每項標準均應有前言。前言不應包含要求、圖和表。前言由特定部分和基本部分組成。 在特定部分應視情況依次給出下列信息: ——對于系列標準或由多個部分組成的標準,在第一項標準或標準的第1部分的前言中應說明標準的預計結構。在系列標準的每一項標準或標準的每一部分的前言中,應列出所有已知的其他標準或其他部分的名稱; ——說明與對應的國際標準、導則、指南或其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,寫出對應的國際文件的編號、文件名稱的中文譯名,并列出與所采用的國際標準的技術差異和所作的主要編輯性修改。具體方法按GB/T 20000.2的規(guī)定; ——說明標準代替或廢除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件; ——說明與標準前一版本相比的重大技術變化; ——說明標準與其他標準或文件的關系; ——說明標準中的附錄哪些是規(guī)范性附錄,哪些是資料性附錄。 在基本部分應視情況依次給出下列信息: ——本標準由××××提出; ——本標準由××××批準(適用于非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國家標準); ——本標準由××××歸口; ——本標準起草單位(需要時,可指明負責起草單位和參加起草單位); ——本標準主要起草人; ——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。 如果標準分部分出版,則應將上述列項中的“本標準……”改為“本部分……”。
引 言
引言為可選要素。如果需要,可在引言中給出編制該標準的原因,以及有關標準技術內(nèi)容的特殊信息或說明。引言不應包含要求。 引言不編號。當需要對引言的內(nèi)容分條時,條的編號為0.1、0.2等。如果引言中有圖、表、公式或腳注,則應從引言開始使用阿拉伯數(shù)字從1編號。
范 圍
范圍為必備要素,它應置于每項標準的起始位置。范圍應明確表明標準的對象和所涉及的各個方面,由此指明標準或其特定部分的適用界限。必要時,可指出標準不適用的界限。范圍的文字應簡潔,以便能作內(nèi)容提要使用。范圍不應包含要求。 詳細規(guī)則見GB/T 1.1-2000的6.2.2。
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為可選要素,它應列出標準中規(guī)范性引用的文件一覽表。對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應給出其年號以及完整的名稱。對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不給出年號。不注日期引用一項標準的所有部分時,應在標準順序號后標明“(所有部分)”及其名稱的相同部分,即引導要素和主體要素。 一覽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順序為: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、地方標準(適用于地方標準的編寫)、國內(nèi)有關文件、ISO標準、IEC標準、ISO或IEC有關文件、其他國際標準以及其他國際有關文件。國家標準、ISO標準、IEC標準按標準順序號排列;行業(yè)標準、其他國際標準先按標準代號的拉丁字母順序排列,再按標準順序號排列。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中所列文件均空兩個字起排,回行時頂格排,每個文件之后不加標點符號。所列標準的編號與名稱之間空一個字的間隙。 詳細規(guī)則見GB/T 1.1-2000的6.2.3。
術語和定義
術語標準可用條文或表的形式編寫。用條文形式編寫的術語標準以及標準中的“術語和定義”一章中的術語的編排形式為:條目編號頂格排;術語另起一行空兩個字排,后空一個字接排英文對應詞;術語的定義或說明另起一行空兩個字起排,回行時頂格排。 詳細規(guī)則見GB/T 1.1-2000的6.3.1。
規(guī)范性技術要素
除術語和定義外,規(guī)范性技術要素通常還包括: ——符號和縮略語; ——要求; ——抽樣; ——試驗方法; ——分類和標記; ——標志、標簽和包裝 ——規(guī)范性附錄。 詳細規(guī)則見GB/T 1.1-2000的6.3。
圖
如果用圖提供信息更有利于標準的理解,則宜使用圖。每幅圖在條文中均應明確提及。 只允許對圖進行一個層次的細分。例如,圖1可分成a)、b)、c)等。 每幅圖均應有編號。圖的編號由“圖”和從1開始的阿拉伯數(shù)字組成,例如“圖1”、“圖2”等。圖的編號應一直連續(xù)到附錄之前,并與章、條和表的編號無關。只有一幅圖時,仍應標為“圖1”。 圖題即圖的名稱。每幅圖宜有圖題,并置于圖的編號之后。標準中有無圖題應統(tǒng)一。 圖的編號和圖題應置于圖下方的居中位置。 詳細規(guī)則見GB/T 1.1-2000的6.6.4。
表
如果用表提供信息更有利于標準的理解,則宜使用表。每個表在條文中均應明確提及。 不允許表中有表,也不允許將表再分為次級表。 每個表均應有編號。表的編號由“表”和從1開始的阿拉伯數(shù)字組成,例如“表1”、“表2”等。表的編號應一直連續(xù)到附錄之前,并與章、條和圖的編號無關。只有一個表時,仍應標為“表1”。 表題即表的名稱。每個表宜有表題,并置于表的編號之后。標準中有無表題應統(tǒng)一。 表的編號和表題應置于表上方的居中位置。 詳細規(guī)則見GB/T 1.1-2000的6.6.5。
公 式
標準中的公式應另起一行居中排,較長的公式盡可能在等號處回行,或者在“+”、“-”等符號處回行。公式的編號右端對齊,公式與編號之間用“……”連接。 公式下面的“式中:”空兩個字起排,單獨占一行。公式中所要解釋的符號按先左后右,先上后下的順序分行空兩個字排,再用破折號與釋文連接,回行時與上一行釋文對齊。上下行的破折號對齊。 詳細規(guī)則見GB/T 1.1-2000的6.6.9。
終結線
在標準的最后一個要素之后,應有標準的終結線。 終結線為居中的粗實線,長度為版面寬度的四分之一,不能另起一面編排。 |